关于危险品存储的法规和指导文件有哪些?
与危险化学品相关的法律法规有《安全生产法》、《劳动 法》、《职业病防治法》、《消防法》、《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危 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使用有毒物质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 例》。
储存危险化学品必须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的规定。
法律分析:储存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或者易变质物品,存货人应当说明该物品的性质,提供有关资料。
法律主观:《 安全生产法 》所指的危险物品包括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能够危及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物品。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内容
(一)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在其厂区范围内销售本企业生产的危险化学品的;(二)依法取得港口经营许可证的港口经营人在港区内从事危险化学品仓储经营的。
法律主观:申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人需要符合相关管理办法的资质条件,满足条件可向所在地市级或者县级发证机关提出申请,提交文件、资料。
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不得从事危险化学品的生产活动。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满需要继续经营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的应在期满前三个月申请延期。
新《办法》是在原《办法》的基础上,从多个方面修订完善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管理措施,进一步提高了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的安全准入门槛。
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现在还在用吗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规范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为危险化学品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提供技术、信息支持,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有效期满后,企业需要继续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的,应当在经营许可证有效期满3个月前,向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发证机关提出经营许可证的延期申请,并提交延期申请书及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申请文件、资料。
法律主观:危险化学品属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管理。
(5)《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以及使用剧毒化学品和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向国务院经济贸易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登记的机构办理危险化学品登记。